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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過時概念下的資訊部門管理,往往給使用者或顧客,帶了一些負面的印象:
一、They do not know business.
當業務部門以及行銷部門如火如荼地推動不同活動,準備為公司帶來更多的營收時,往往會要求資訊部門服務,進行某種程度的變更配合,但業務單位的人反映,資訊部門常常回答:「抱歉,這種變更無法做,技術上不可行!」、「請早一點告知,時間上來不及配合」等等,業務部門懷著雄心壯志,正想為公司開彊闢土,為年底的年終獎金好好努力,但卻常被資訊部門澆了一盆冷水,苦嘆壯志難申。
當業務部門以及行銷部門如火如荼地推動不同活動,準備為公司帶來更多的營收時,往往會要求資訊部門服務,進行某種程度的變更配合,但業務單位的人反映,資訊部門常常回答:「抱歉,這種變更無法做,技術上不可行!」、「請早一點告知,時間上來不及配合」等等,業務部門懷著雄心壯志,正想為公司開彊闢土,為年底的年終獎金好好努力,但卻常被資訊部門澆了一盆冷水,苦嘆壯志難申。
的確,不可諱言的,有些業務部門,或是企業決策是短時間內決定的,資訊部門無法從容地進行變更及配合,但反過頭思考,企業不應受資訊部門技術限制的影響,而白白浪費佔領市場上的先機,這是說不通…為了改善這個常見的現象,資訊部門應常主動參與企業決策過程,了解business,預測企業可能的發展及變化,並時常與業務部門等各單位溝通想法,先心理有個譜,甚至提早事前準備,做業務部門最好的伙伴,為企業營運提供最佳且即時的協助。
二、Cost unit! (not profit maker)
資訊部門通常被視為是cost的單位,對企業營收無法提供顯著的幫助,對企業而言,會認為資訊部門實質貢獻度,相較而言是較低落的,日久以來,高層跨部門會議檢討時,做得好被視為理所當然,做不好就群起圍剿,IT聲音只能越來越小…想要個預算,常常被檢討是否有其必要,甚至被拒絕,淪為low priority的選擇!
其實各單位都了解,資訊服務的存在是不可或缺的,幾乎沒有一個公司可以沒有資訊設備或服務的!! 但由於資訊服務無法貼近實際企業營運所需,所以資訊服務的品質常被垢病,各單位會以為,資訊部門所能提供的幫助就只限於此了(註一),其他就只能靠自己,因此,對於企業的營收貢獻度,無法一併歸功於資訊部門的支援,自然對其他部門而言,資訊部門的支出及貢獻不成正比,更別提想要瓜分多餘的預算了…
三、問題發生時,不同資訊部門互相推諉
三、問題發生時,不同資訊部門互相推諉
加同之前所提的信用卡出帳作業的例子,顧客只會知道帳單數字有錯,但問題發生後,各部門只會針對自身負責範圍去檢討,一旦非自身責任,就推給其他部門,鮮少有一服務層面的管理者,與各部門溝通,綜觀地去了解服務的潛在缺失。在互相推諉的情形下,顧客的權益不斷受損,服務滿意度也直線下滑,日後可能得花更多的努力,才能逐漸挽回。
客戶也常抱怨,資訊服務品質不夠穩定打擺子,三天打漁,兩天曬網,最慘的是,常在最重要關頭,無法提供支援(如重要財報),讓user受到高層長官指責;另外,IT常給予user積極度差、配合度差的印象,不時以技術行話框user,讓user心存疑慮,但又敢怨不敢言,心中怨恨日漸加深。
註一:資訊服務不完全支援user需求,往往有兩種可能性:
1. user需求不明確,且IT消極性按照需求處理,故需求不清的狀態下發展之服務,自然是不符期望。
2. IT未主動去了解know-how及user的現況,故無法提供服務改善的可能性,去協助user營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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