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單說明了 Event Management 的理論,回到現實世界,來談談我周遊許多公司資訊環境後,常見的管理問題。

個人曾經到訪過一個地方政府資訊單位,該單位規劃出不錯的 Log Center 功能,以 Web Service 為所有軟硬體環境界接的界面,去接收所有 Event 訊息,各系統依照五大類別去分類呼叫,集中整合所有 Log,最後連接 SMS 及 Mail 平台去通知相關承辦人及廠商,進行必要的處理。上述例子是不錯的 Event Management Process Design (落實度還未完整),成本也相對昂貴,也有比較簡易平實的做法,就是寫 cron-job 全部收進來,再列印報表去審視。

無論是哪種管理流程,個人曾見過的 Event Management 問題如下,供大家參考:

一、Event or Log 未過瀘:
許多組織都了解 Event or Log 保存的重要性,為了怕有疏漏,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個,沒有 Filtering 機制全部收進來,曾見過一個資訊單位僅一天的 Log 檔案大小就超過 4 GB,光開個檔案電腦幾近當機,更別提如何去區分正常及異常的 Event了…另一個曾見過的例子,某單位資訊人員手機簡訊功能關閉,我好奇問他為何不用? 他回答說,Event 簡訊通知太多太頻繁,他索性就直接關掉了,眼不見為淨…令人啞然失笑,也想起過濾的重要性。

二、Event or Log 未分類:
就管理而言,時間的運用是很重要的,基本上應該遵循 80/20 法則,將大部份心力關注在少數異常的 Event 上,去進行必要的處理。依照個人之前的經驗,所有 Log 集結成一大塊,並在報表上全數登載時,其實日子一久,管理人員常因鬆懈,無法一一去細看,就等於沒看…適度的分類是會容易協助專注於異常 Event 的監控;另外,在資訊安全 ISO 27001 的控制項,也特別關注不同種類的 Log,尤其是 Administrator 及 Fault Log 的保存及監控。

三、Event 的保存期限如何界定?
其實我一直覺得這是很直覺的問題,就 ISO 27001 而言,A.10.10.1 控制項的說明提到,Log 的保存應在「an agreed period」,此言可以是法律上的要求(如檔案法),或是該組織自行定義合適的期限,端視情況而定。不過有一個客戶問我這個問題時,我提供上述的回答後,他的後續疑問倒是讓我有了不同的思考…他回問說:「是的,我們可以自行定義,不過如果我把 20 多年前的 Log 刪除,哪一天立委跟我調相關資料,若無法提供,你覺得他會放過我嗎?」的確,任何問題扯上了政治,都會變得很複雜…

四、Event 的保存
很多單位收集 Event or Log 在一個公用的資料庫或資料夾,若沒有適當的權限控管,要特別在意非授權竄改的風險(ISO 27001 控制項之一),畢竟當相關資訊安全事故發生時,若涉及法律責任,正確 Log 資料會是舉證的重要資訊之一。此外,為了降低風險,若預算許可的情況之下,可以進行定期備份或異地備份作業。

(本章節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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